一組青少年違法犯罪案例
有人把青少年比喻成祖國的“花朵”,也有人把它比喻成“早上八九點鐘的太陽”,在十幾二十幾歲這個令人羨慕的黃金年齡段,本應是刻苦學習,努力工作,展現自身才華,實現人生價值的重要階段。然而,有的青少年卻由于種種原因,卻陷入了違法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歷表上寫下了揮之不去的污點,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還付出了生命的代價。人們在對犯罪行為感到深惡痛絕的同時,又不能不對“花兒”的過早凋零扼腕嘆惜。宜城心理咨詢師收集了八個具有代表性的青少年違法犯罪的案例。一個個典型的案例,一個個深刻的教訓,希望能引起老師、同學們、家長的反思和警醒。
案例1:
陳興、單豐均為某校在校學生,一天陳約單去某中學打龔成,因龔向另一學生強索錢財。兩人在校門口,正好碰上學生胡某欄住龔,陳上去就打,打后胡提出要錢,龔只好同意交出70元錢由陳、胡等人分。不到一個月,陳又約單、王兩人商量說,現在中學正交學費可以去強索或搶學生的錢,之后三人走到學校附近,碰上一名學生,陳上去索要錢財,被害人不服,陳等三人一起上去推打并拉住被害人雙手,從身上搜走150元。幾天后小單也來約陳、胡、王等四人,說張某有錢,找到張索錢時被拒絕,于是陳等對張踢打,張被迫只好交出身上的錢。他們甚至于向小學生索要錢財,一個小學生被拿10元錢后大哭不走,他們又還給這個小學生6元。盡管這幾名學生都只有16歲,而過去沒有犯過這類罪錯,根據刑法的規定還是被判處刑罰。
提醒:打架本不應該 敲詐錯上加錯
案例2:
某市職業中學接連發生學生搶劫、敲詐、盜竊的案件,11名學生走上了受審臺,他們有的是家境貧寒,卻貪圖享受、擺闊氣、錢不夠花,就拉幫結伙,當“老大”,去偷去搶;有的是怕受欺負,找靠山,求保護,主動靠近惡勢力,跟著學抽煙、喝酒、一起混,搶劫團伙的成員;有的原本學習不錯,老老實實,成為團伙搶劫、敲詐的對象,被幾個嘴巴打下來,就混在一起了,從受害者變成害人者,走上了搶劫犯罪的道路。
提醒:家境不好本該自強不息 認錯朋友導致禍害不淺
案例3:
小王與小顧是同校同學,小王讀初三,小顧讀初一。一天二人發生口角,小王順手打了小顧一下,不當一回事就揚長而去。不想小顧人小氣盛,當晚就約了幾個小哥們找到小王家,要給小王給一點顏色看看,由于王不在家,就在外面砸門吵鬧一陣。王回家知道后,第二天連續三次找小魏幫助,小魏自認為是小兄弟的頭,欺侮小兄弟就是給他小魏難看,所以一口答應,當即叫了一個朋友,準備了一把長砍刀,到校門口等候,當顧放學剛走校門,上去對準顧就是一刀。顧經搶救雖脫離危險,但顱骨骨折,構成九級傷殘。魏家境貧困,母親體弱,魏犯罪后其母舉債請律師,到處奔走,勞累、憂郁成疾,在魏判刑后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其父說:“這不爭氣的兒子一刀下去,活活追去了他母親的命,弄得我家破人亡”。王是獨生子,家庭不僅要承擔請律師、經濟賠償等難以承受的負擔,而且案發前正值王初中畢業面臨中考,在他進監獄的時候,職高的錄取通知書也寄到了家中,他的犯罪斷送了自己的學業、前途,也毀掉了家庭的幸福。顧也是獨生子,受害致殘,今后一輩子怎么辦,父母整日以淚洗臉。魏的一刀不止毀了小顧一人,而是一刀毀了三個家。
提醒:哥們義氣要不得 釀成惡果悔已遲
案例4:
兩年前,小新開始沉浸在網絡里,學習成績陡然下降。因擔心兒子整天沉迷于網吧,小新的媽媽讓他照看家里的臺球桌。小新把看臺球桌掙的錢拿去上網。后來家里不再提供上網的錢,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網吧呆了一個星期。父親的一頓打罵對小新來說已經起不到任何作用。僅僅幾天后,上網的欲望又像蟲子一樣噬咬著他的心。此時,爸爸月初給奶奶生活費時說的一番話浮現出來。后來就想去偷爺爺的錢。某日晚上,看爺爺奶奶都已經睡了,就去翻,響聲驚動了睡夢中奶奶,不顧一切的小新又將菜刀砍向了奶奶,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小新翻箱倒柜也沒有找到那4000元錢,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兩元錢,那是奶奶為孫子準備的早點錢。小新捏著兩元錢在村口的一個洞里躲了起來。思來想去,還是投案自首了。小新告訴記者,奶奶從小最疼愛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記著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當時只想著拿到錢后就去網吧,根本沒想后果。如果讓我在上網和奶奶之間重新選擇,我肯定選擇奶奶。”說到這里,他痛哭流涕起來???
提醒:上網成癮盜錢財 良知泯滅殺親人
案例5:
15歲的初三學生莊海在初一年級時就加入了共青團,當選為班長,工作負責、學習優良,先后評為三好學生、優秀共青團員。有一天與父母告別后準備回家時,發現一個初二學生在他父母后面做鬼臉,這本來是一件很小的事情,問一問、說一說,都可以解決問題,但是莊海非常生氣,認為是對自己父母的侮辱,竟和幾個同學一起上去教訓他一頓。原以為被教訓者不會怎樣,沒想到卻引起這個學生邀約一幫人來報復。為了不甘示弱,又發生了對報復者的報復,在雙方毆打中,莊海拿出隨身帶的一把刀捅上去,造成一死一傷,法院判處莊海犯故意傷害罪。在監獄里,莊海面對鐵窗、鐵門,回顧這不該發生事,無限悔恨????
提醒:因小失大要不得 由好到壞一念間
案例6:
某地四名高二學生受社會高消費的影響,經常上酒樓、穿名牌,大把大把地花錢,遠遠超出自己家長的經濟負擔能力。他們從電視錄像中看到搶劫來錢很容易,于是自恃人高膽大,經常晚上持刀闖入本校宿舍對外地學生威脅,索取錢財,猖狂時一個一個宿舍挨著搶,同學看其窮兇極惡的樣子,敢怒不敢言。發展到后來,他們竟在學生晚自修時強行搜身,造成有的學生心神恍忽,不敢上學,對學生的身習健康、財產安全以及教學秩序造成的危害。他們自己還認為在校時搶同學的錢無所謂,最后當然沒有逃脫法律的制裁。
提醒:超前消費歪動腦筋 強取豪奪走進班房
案例7:
劉云是某醫學院的學生,從小父母悉心培養,學習美術、音樂、舞蹈,原本是個多才多藝的花季少女,令人羨慕的好學生。16歲認識了一個男青年,男青年說非常喜歡她,他輕易地就相信了,可那個青年是個小混混,小兄弟很多,帶著她玩、跳迪斯科、打架,父母反對,她搞假自殺逼父母讓步。在男朋友的教唆下,又跟小混混逃走,放棄學業,騙錢,用安眠藥使人睡覺然后中進行盜竊,而自己也遭到了多名混混的強奸,為了一段本不該發生的“戀情”淪為盜竊,付出了自由、前程、青春和才華。
提醒:情感迷失釀悲劇 一失足成千古恨
案例8:
16歲的小朱與15歲的小李是初三的同班同學,平時就好自稱大,恃強凌弱;二人家庭經濟都較困難,很羨慕有錢的同學穿名牌。一天,一個低年級學生穿了一雙耐克鞋在路上一腳把一塊石頭踢到小朱的身上,小朱很生氣想教訓教訓這個小同學。小李一看一雙新的耐克鞋,就說把這雙鞋換過來穿穿算了,小同學不肯,二個人上去一下把他按在地上,小朱往他屁股上一腳,小同學只好把鞋給了小朱。小同學的家長報了案,小朱與小李被叫到了公安局。經查,小朱和小李還數次向其他小同學強索人民幣,有的2元,有的4元、5元,最多一次強索17元,后因被害人要求返還7元,總共強索金額31元,學生家長反映十分強烈。公安機關根據《治安管理條例》與《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作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