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心理疏導老師分析青春期的孩子有一對矛盾的心理沖突:脫離對父母等親人的心理依賴,走向獨立的自己。前者意味著喪失,是辭舊;后者意味著獲得,是迎新。襄樊心理輔導老師認為在這對矛盾當中,如果后者占據了主要地位,那么盡管不斷地有莫名的憂傷襲來,我們仍然會感覺到自己的生命整體上是積極的、陽光的。相反,如果前者占據了主要地位,抑郁情緒就會成為我們的主導情緒。
但問題是,我們的文化中,不鼓勵孩子的獨立性。經典的好孩子,在家里聽父母的話,依賴父母,在學校聽老師的話,依賴老師。這樣一來,這個孩子的獨立空間就會受到擠壓,他會覺得自己不是為自己而活,于是就缺乏動力。他可能會出色地完成老師和家長交給他的任務,但他卻表現得比較麻木,對很多事情都缺乏欲望和追求,這也是抑郁的一種體現。
處于青春期階段中的孩子們說得最多的句式是“為了(擔心)父母……”,而相當地缺乏“我想(要)……”這樣的句式,比較典型的句式是“如果不是為了(擔心)父母,我早不上學了”。他們覺得,自己的人生不是自己的,而是父母的,他們是在為父母而活,他們學習、生活的動力來自父母的壓力。
如果他們是“壞孩子”,他們就會走上叛逆之路,不理會父母的壓力,甚至和父母對著干,父母讓他們向東,他們非向西。這種“叛逆”,其實是青少年在爭取自己的獨立空間,試圖成為他自己。
從十二三歲開始,一直到青春期的基本結束,是我們生命中的第二個“叛逆期”(第一個是2、3歲)。正常情況下,每個青春期的孩子都會表現出較強烈的叛逆來,不聽父母的話,什么事都要自己來。他們這樣做,只是為了完成必須完成的任務:脫離對父母及重要親人的依賴,走向獨立的自己。以正常的速度走完這個叛逆期之后,他們在18歲左右形成一個完整的“自我”,他們開始基本知道,自己是一個什么樣的人,而這也意味著他們終于基本成了一個成年人了。有了這個“自我”,他們就會有較強烈的欲望,明白自己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從而不需要監督也能有很強的動機去追求一些人生目標。
然而,那些過于好的“好孩子”,他們的父母控制欲望太強,一直讓孩子按照他們的安排來學習和生活,而根本沒有給孩子獨立的空間,甚至嚴格抑制孩子的“叛逆”。這樣的話,這些好孩子的青春期就沒有一個正常的“叛逆期”。這會造成兩個惡果:
1.叛逆期推遲
有一個經典的案例是,一位男士,到了36歲才開始他的叛逆期。他離了婚,因為婚姻是父母安排的。他辭去工作,因為工作是父母安排的。最后,他很理智地對父母說:“我已經36歲了,這之前的前半生,我完全是為你們活著,什么都聽你們的,但后半生,我想為自己而活,我要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事,請你們理解我,不要再控制我。”
2.缺乏生命力
太好的“好孩子”,會有一種通病:缺乏激情。因為,他們努力學習也罷,努力工作也罷,都不是發自自己內心,而是為了滿足父母及家人的期待。這種刻意的努力,是一種強迫性的努力。父母要督促他們,他們也要經常督促自己,才能繼續努力下去。但是,他們仿佛對努力來的結果,譬如好成績等獎賞沒有什么熱情,他們的口頭禪是“沒所謂”,仿佛是什么都可以失去,什么事情都不能讓他們興奮。